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有關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企業取得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企業持有2011—2013年發行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中國鐵路建設債券是指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以鐵道部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